依据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为军工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、法律、证券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评估、招投标、设备设施维修(检测)、展览展示、翻译、评价、物流、等可直接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国家秘密的咨询服务活动(以下简称涉密业务咨询服务),需由军工单位对其进行安全保密条件审查,并将审查结果向主管单位或部门备案。
同时,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:
经营条件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无违法犯罪记录;股权结构符合要求;成立满3年;有固定办公场所,经营业绩较好。
场所条件: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总体上符合保密要求;按要求采取物防、技防措施,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入人员进行有效管控,或未将手机等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。
保障条件:有对开展保密管理提供保障;配备专门存放涉密载体保密柜或密码保险柜存储载体;有保密工作经费;有处理涉密信息的涉密计算机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产品等。